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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厅与海北州“统筹安排2亿资金力争找矿突破”
2010/8/19
     为进一步加大海北州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 8月6日,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与海北州政府签署海北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海北州矿产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协议确定,2010年至2013年,海北州政府将投资2亿元在辖区内开展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并负责为地勘队伍提供良好的外部勘查环境,支持国有地勘单位在海北州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参与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按照《青海省公益性地质调查及重要矿产勘查总体部署方案》,省国土资源厅将统一部署安排实施海北州矿产资源勘查,统筹资金安排,对有望取得找矿突破的重点勘查区,加强合作,集中资金、集中力量加速勘查进程。

    协议规定,海北州政府按照规定程序提出勘查项目,报省国土资源厅。勘查项目确定后,由承担项目的地勘单位负责探矿权的登记和注销。海北州配套出资的勘查项目,在处置完国家有关规定矿业权价款收入后,按照投资比例享受投资权益;海北州独资勘查发现的矿产地的进一步勘查和开发,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产业政策。双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最新的勘查情况,共同研究确定重大战略合作项目,检查、督促合作项目的落实情况,并协调、处理合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