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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提出,加大勘查力度,实施“三年找矿行动计划”和整装勘查,努力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增加新的资源储量,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一是加强西南“三江”云南段等重要成矿区带矿产资源的远景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展以铜、铅锌、钨、锡、金、银、铁、锰为主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圈定找矿靶区与新发现矿产地,规划重点调查评价区24个,其中国家级13个、省级11个。二是加强优势和重要矿产勘查,鼓励勘查铜、铅锌、锡、钨、金、银、磷、煤等矿产,兼顾铁、锰、铝、镍、油气的勘查,区域上实施滇西重点突破,滇中探索提高,滇东巩固发展,滇东南深化加强,境外优先部署周边国家矿产资源勘查。三是划分不同功能的地质勘查规划区。全省共规划重点勘查区74个、鼓励勘查区33个、限制勘查区33个、禁止勘查区64个。
《规划》鼓励开采煤、磷、铜、铅、锌、金、银、铂族、镍、铁、锰、钛等矿产,综合回收利用锗、铟、镉等伴生矿;确定了锡、钨、锑、稀土等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开采要求,实行严格的年度开采总量调控。
为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规划》划定重点开采区52个、鼓励开采区12个、限制开采区22个、禁止开采区95个;制定43种主要矿产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划分了7个矿业经济区,支持东川、易门、大姚等资源型城市加强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
《规划》明确,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重点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管理,监督检查矿山企业“三率”执行情况;加快数量较大的低品位、难选冶矿石的研发,加强固体废弃物、尾矿的减量化和综合利用;发展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