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黑龙江省地矿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后,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提出了创造地质勘查宽松外部环境除了依靠政策、法律外,还必须让利地方、合作共赢的理念,先后与该省的黑河、伊春、大兴安岭3个地市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变原来的地勘单位一家找矿为地勘单位、地方政府共同找矿,从根本上破解了多年来地勘队伍野外施工艰难、找矿突破进展缓慢的问题。
据了解,经深入调研,综合分析,黑龙江省地矿局认识到,地勘工作外部环境问题本质上是利益关系问题。利益矛盾问题,必须靠调剂利益的办法来解决。自2010年,该局抓住这一主要矛盾,在主管领导、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于莎燕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热情支持和积极推动下,陆续与黑河、伊春、大兴安岭3个主要工作区的市(地)政府(行署)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重点明确地方政府可占有勘查项目最终成果一定比例的收益份额,并负责协调解决地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土地、林地、防火、环保、社会治安等方面问题,创造宽松的野外施工环境。通过这种让利地方、结成利益共同体的方式,双方建立起了稳定的利益关联机制,使地质勘查工作由地勘单位自己的事变成了地勘单位和地方政府共同的事,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解决外部环境问题的积极性。
为了保证协议内容的落实,黑龙江省地矿局还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合作协调机制,共同解决和谋划地勘工作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和努力方向,协调推动找矿突破目标的实现。约定每年举行一次行政首长会晤,共商深化合作的重大事宜。由双方主管领导协商,不定期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协调会议,适时解决地勘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在黑龙江省地矿局的积极倡导下,双方还建立了干部交流机制,互派干部到对方相关单位、部门挂职,既培养锻炼干部,又发挥沟通协调、理顺关系的作用,形成了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目前,该局选派的首批8名干部已到地方的国土资源、五大连池管委会等单位挂职工作,为更加深入推进双方合作和在更高层次上优化外部环境开辟了新的路径。
通过积极务实地推动,黑龙江省地矿局地勘工作外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和优化。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服务和保护工作。
据悉,通过与3个地市合作的辐射带动,今年上半年,该局又与西藏日喀则行署、黑龙江测绘局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黑龙江省牡丹江、鸡西等市也表达了与该局合作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强烈愿望,黑龙江省地矿局地勘工作外部环境进入了历史最好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