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分“三条线”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第一,在国家级整装勘查区、省重点成矿区带全面部署1∶5万矿调、煤调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基础地质调查程度;第二,按照整装勘查的思路,从以往地质调查成果中选择一批有价值的航磁异常和化探异常,集中连片开展查证工作,圈定找矿线索和找矿靶区;第三,从国有投资地质勘查项目中选择一批地质背景和成矿条件有利、具有一定资源潜力的项目,实施重点矿产深度勘查。上述“三条线”部署地质勘查专项三大类,共计217个项目,另设3个保障类项目,总投资概算总额26.759亿元。总体按照3年实施,即2015年~2017年,工作难度较大的项目延长至5年左右完成。
针对下一步工作,黑龙江国土资源厅做出具体部署:一是建立由副省长于莎燕担任主任、副秘书长马立新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高志杰担任副主任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等相关部门分管副厅(局)长,省地矿局、省有色地勘局、省煤田地质局、武警黄金一总队等7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市(地)政府负责同志组成,主要研究掌握全省地质勘查工作情况,统筹全省地质勘查工作,会商和研究国家出资地质找矿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成立由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吴迪担任主任的全省地质矿产专家委员会,主要参与全省地质找矿战略决策;在省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领导下,根据统一部署组织各类地质勘查实施方案的评审,全程指导、监督、检查、验收、评审各类地质勘查项目;建立并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纠错问责机制。三是制定全省地质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合同制管理,从项目审查、项目招标、合同签订,到野外检查和验收、报告审查、成果资料汇交、项目竣工决算实施全过程的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地质勘查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轨道。四是强化国有地勘单位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所属地勘单位优势,高质量抓好项目实施,力争快出成果、多出成果。由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研究、建立全省地质勘查奖励办法,对找矿成果显著的国有地勘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五是尽快落实2015年地质勘查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