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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划分3个重点防护区、2个次重点防护区,对重点防护区域和全市729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加强防范,并将防护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乡镇、落实到村组、落实到人。
宜春市以各级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为骨干、基层党员干部为主体,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监测网络,具体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汛期每月的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为固定监测日,每月监测6日。暴雨期间加密监测,每天至少1次;连续暴雨,每天至少2次。
按照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的要求,宜春市国土资源系统组织人员,对山区城镇和农村高陡切坡地段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并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分别发放到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和应急调查制度、灾情速报和月报制度。该市要求在汛期持续降雨和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并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的名单、值班电话以及联系方式。
该市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活动。在巩固去年袁州区、铜鼓县、宜丰县创建“十有县”成果的同时,今年,丰城市、高安市、上高县、奉新县、靖安县5个县(市)将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并确保通过部、省、市三级考核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