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是山东省著名的资源大县,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26种,石膏、花岗岩、黄金产量位于山东省甚至全国前列。近年来,采矿业和以矿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产业已成为平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有力的支持了当地经济的发展。然而,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矿山企业铤而走险,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超层越界等现象时有发生。为破解这一难题,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专家管矿”新模式,实行矿山监理制度,下好矿政监管这盘大棋。
平邑县国土资源局根据矿山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聘请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设计编制资质的单位为监理单位,对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开展监理工作。矿山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开展现场监理,并及时提交监理报告。如发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现实开采条件,或开采现状与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不符,及时向国土资源部门汇报。矿山监理单位每年对所有生产矿山现场进行违规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检查不少于2次,复查不少于2次。对监理单位在现场监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国土资源部门根据监理报告,督促矿山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后,经监理单位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停产整顿。这一举措的推出,实现了“专家查隐患、企业抓落实、政府抓监管”的目标,开创了矿政监管的新局面,有力的推动了当地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