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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雾霾看矿业发展
2014/7/8
     近年来,中国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不断加剧,以雾霾大面积频发为特征的大气污染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数据显示,2013年,74个城市的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118微克/立方米,平均达标天数占60.5%,轻度污染天数占22.9%,中度污染天数占8%,重度及严重污染天数占8.6%。2014年第一季度,74个城市空气平均达标天数占53.1%,轻度污染天数占24.0%,中度污染天数占9.8%,重度污染天数占9.9%,严重污染天数占3.2%。

  严重雾霾天气主要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会造成哪些不利影响?如何有效治理雾霾?在治理的过程中,矿业行业又有哪些机遇与挑战?

  向粗放式发展亮红灯

  雾霾是由于高密度人口的高强度经济社会活动排放大量烟尘和各种颗粒物,超过大气循环能力和承载度而形成的灾害性天气现象,是大气处于污染状态的表现,是特定气候条件与人类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

  雾霾对人体健康构成直接危害,增加了人们罹患呼吸系统疾病的风险。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进入呼吸道,但部分可通过痰液排出;细颗粒物(PM2.5)则可以进入肺部和心血管系统,并吸附有害物质,引发哮喘、肺癌、心脑血管病等多种疾病。

  燃煤、机动车尾气是雾霾形成的主要原因。环境保护部对2013年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的综合分析表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是空气污染相对较重区域;京津冀地区的空气污染尤为严重,该区域13个城市中有11个城市排在污染最重的前20位;煤烟型污染、汽车尾气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叠加导致的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2013年,我国煤炭消费量达36.1亿吨,在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达65.7%,约占世界煤炭消费总量的50%。这36.1亿吨煤炭燃烧大致会产生4000万吨烟尘、3000万吨二氧化硫和2600万吨氮氧化物,仅燃煤发电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就几乎占总排放量的一半。2013年,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各省市煤炭消费量达15亿吨,燃煤是导致该区域成为我国城市空气污染最重区域的主要原因。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绿色和平组织联合发布报告指出,燃煤造成的污染占中国烟尘排放的70%,占二氧化硫排放的85%,占氮氧化物排放的67%,占二氧化碳排放的80%。

  同时,机动车污染也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雾霾的重要原因。截至2013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突破2.5亿辆,约占世界机动车保有量的25%。其中,汽车保有量达到1.37亿辆,占机动车的54.9%。全国有31个城市的汽车数量超过100万辆,其中北京、天津、成都、深圳、上海、广州、苏州、杭州等8个城市汽车数量超过200万辆,北京市汽车则超过500万辆。

  严重雾霾使得高消耗、高污染的增长方式难以为继。李克强总理曾指出,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能源资源消耗多,环境污染重,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高,长期以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增长方式已不可为继。

  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飞速发展,GDP一跃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在GDP急剧攀升、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凸显,雾霾天气越来越多,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同时,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也向粗放式发展亮起了红灯。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以能源、钢铁、冶炼、水泥等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压力还在持续增加。近年来,严重雾霾天气不仅分布区域大,而且相对集中于中东部地区,反映了中东部排放强度高、产业布局过于集中的问题。低质量的GDP增长是“有毒的增长”。这就需要平衡好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公众健康的关系。

  抓住治理雾霾的关键

  第一,减少燃煤污染是治霾的首要任务。基于“多煤、少油、缺气”的基本国情,在可预见的未来,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难以发生根本性改变。尽管煤炭消费量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由于我国能源消费总量逐年增长,煤炭消费量亦在增长。雾霾治理将会加快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进程,从而加快煤炭消费峰值的到来,这取决于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清洁能源发展的速度等。

  燃煤会造成污染,但燃煤结构的不合理是燃煤污染加重的主要原因。在我国的燃煤结构中,发电燃煤量比例及采用先进煤炭发电技术的比例过低。发电燃煤仅占煤炭总消耗量的49%,远低于发达国家。因此,应重视煤炭消费进一步向燃烧效率高、治污水平先进的电力行业集中,大幅提高采用煤炭先进发电技术的装机容量。此外,应进一步限制高灰高硫煤的直接燃烧,发展煤炭液化或气化技术,鼓励发展动力煤洗选,为不同用煤设备供应性质不同的、可满足设计要求的动力煤产品。

  治理燃煤造成的大气污染,以清洁能源替代燃煤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目前,天然气作为重要的清洁能源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还不到5%,与24%的世界平均水平相差甚远。除提高天然气消费量和消费比重外,还应重视发展水电、核电、风电,拓宽地热、浅层地温能、再生水热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领域。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环境保护部等六部委(局)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提出,到2017年底,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清理违规产能、强化节能减排、实施天然气清洁能源替代等综合措施,使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压减煤炭消费量8300万吨。

  第二,控制机动车过快增长,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通过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低速汽车的节能环保要求;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要在60%以上。

  提升燃油品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北京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天津、石家庄、太原、济南等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优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城际综合交通体系。

  第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70%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降到65%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到13%,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

  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到2017年底,北京市煤炭占能源消费的比重下降到10%以下,电力、天然气等优质能源占比提高到90%以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现有炼化企业的燃煤设施全部改用天然气或由周边电厂供汽供电。北京市调整退出高污染企业1200家,天津市钢铁产能、水泥(熟料)产能、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分别控制在2000万吨、500万吨、1400万千瓦以内,河北省钢铁产能压缩淘汰6000万吨以上,山西省淘汰钢铁落后产能670万吨、淘汰压缩焦炭产能1800万吨,内蒙古自治区淘汰水泥落后产能459万吨,山东省焦炭产能控制在4000万吨以内。

  推进矿业绿色发展

  第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强度。以雾霾的大面积频发为特征的空气污染问题突出,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加剧,反映出资源高消耗、环境高污染的粗放式发展方式不可持续。

  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坚定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

  矿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推进矿业绿色发展,首先要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严格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区定位,妥善处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矿产资源规划、地质调查工作部署、成矿远景区划、整装勘查区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区选定,应当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要控制国内矿产资源开发强度,充分利用境外矿产资源。我国大多数矿产资源已处于高强度开发和过度开发状态,已逼近或超过资源环境承载力。我国石油可采储量占世界的1.6%,年产量占世界的5.4%;天然气可采储量占世界的1.8%,年产量占世界的3.2%;煤炭可采储量占世界的13.3%,年产量占世界的46.4%;铁矿石储量占世界的13.5%,年产量占世界的45.3%;铜储量占世界的4.4%,精炼铜年产量占世界的28.5%;黄金储量占世界的3.7%,年产量占世界的13.2%;稀土储量占世界的50%,年产量占世界的94.6%。而世界矿产资源非常丰富,总体开发强度相对较低,应当从全球宏观视野审视中国的矿产资源问题,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国际矿产资源竞争与合作,更多地利用境外矿产资源。同时,继续开展全国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将查明的重要矿产地作为我国长远的战略储备,在矿产战略储备区可以建立国家地质公园或国家森林公园,既可备未来之需,又可美化环境,为建设美丽中国做贡献。

  第二,寻找清洁能源,加强国际能源合作。煤炭、石油的燃烧造成大量排放是雾霾形成的主要原因,寻找清洁能源是矿业在治理雾霾攻坚战中的重大责任。一是要大力寻找低硫、低灰份的优质煤炭和低硫、轻质原油,减少煤炭、原油在加工利用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推进天然气快速发展,加大煤层气和页岩气勘查开发力度。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二是加强铀矿地质勘查,为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提供资源保障。完善核燃料供应体系,满足核电长远发展需要。三是积极开展地热、浅层地温能的勘查评价,实现地热、浅层地温能的统一规划、整体开发和产业化发展。

  加强国际能源合作,优先发展与俄罗斯、中亚地区的能源合作,巩固发展与中东、非洲、拉丁美洲的能源合作。积极参与境外油气资源合作开发,更多地开发利用境外油气资源。巩固拓展进口来源和渠道,扩大石油贸易规模,增加管输油气进口比例。以稀缺煤种和优质动力煤为主,稳步开展煤炭进口贸易。

  第三,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雾霾常态化向我国矿业粗放式发展亮起了红灯,未来的矿业发展必须转型升级、转移淘汰,提高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环境门槛,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道路。

  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国家级绿色矿山必须具备依法办矿、规范运营、综合利用、创新技术、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9项基本条件,进一步扩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示范的范围,树立一批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的先进典型。力争到2020年,全国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过程中,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通过设立“示范工程”、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等方式,引导矿业企业加强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发展推广节约与综合利用高新技术,实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分矿种制定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发展洁净煤技术,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提升燃油品质。在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不断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水平。